渤海e家终身重疾险免除责任有哪些?

渤海e家终身重疾险保障全面,除了提供重疾和轻症保障外,还提供疾病终末期、身故和全残保障。若一旦患上合同中规定的轻症,可免交余期保费。那么渤海e家终身重疾险免除责任有哪些呢?下面随希财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。

渤海e家终身重疾险免除责任

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、重大疾病,或导致被保险人身故、全残、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的,我们不承担本合同所定义的各项保险责任:

1、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
2、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(若曾复效,则自本合同最后复效)之日起2年内自杀,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
3、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
4、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者注射毒品;

5、被保险人酒后驾驶、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,或者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;

6、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暴乱或者武装叛乱;

7、核爆炸、核辐射或者核污染;

8、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;

9、遗传性疾病, 先天性畸形、变形或者染色体异常。

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,本合同终止,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;发生上述第1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、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或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、重大疾病的,本合同终止,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。

发生上述第2-9 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、 全残、进入疾病终末期阶段或确诊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、重大疾病的,本合同终止,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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